辽宁经济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


一、学院自然情况

学校全称:辽宁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辽宁经济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

办学地点及校址:沈阳市沈北新区沈北路88号

辽宁经济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辽宁经济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制:3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为36万平方米(约合540.1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7.3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5.7平方米,生师比22.2,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7298.9万元,

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7504元,专任教师350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39.4%;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68, 3%,图书53, 4万册,生均

图书54.9册。(办学条件数据以2019年基层统计报表数据为准)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安排

1.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A、B类)计划表

三、入学后相关政策规定及毕业证书说明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四、报考条件

1、报考考生需符合我省2020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的普通高中学生、中职〔含中专、技工学校、专业高中)学生、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在岗职工和基层农技人员等群体。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考试。

2、申请免试录取的考生须符合《辽宁省教育厅关于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6〕21号)规定的免试条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免试申请,并接受资格审查。

具体条件如下:

〔1〕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

〔2〕获得由省教育厅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

〔3〕高中阶段教育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中,目前在职在岗且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并获得县级人民政府及以上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者。

〔4〕专业技能拔尖人才。

3、报名要求:学校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五、报名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0年9月11日8:00时-巧月20日24:00时

申请免试录取时司:2020年9月11曰1月15曰16: 00日寸

2、报名方式:

考生采取网上报名、填报志愿。申请免试录取的考生需登录辽宁省教育厅门户网站www.lnen.com,在“政务通知”栏目下载《高等职业院校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填写并准备相关佐证材料,到学院报名。

3、志愿设置:设三个有顺序的专业志愿和服从志愿。

4、报名程序:

登陆我院招生信息网(http://zs.lnemci.com〉,按流程在网上报名及填报志愿:

第一步:注册。用高考考生号、身份证号码和本人姓名注册。

第二步:登录。使用身份证号码和设置好的密码进行登录。

第三步:填写报名信息表,核对无误后点击“确定”。

第四步:修改报名信息表(如无需修改此步骤可省略〕。

六、资格审核

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审核退役军人身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审核技工学校学籍、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企业在岗职工身份;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审核高素质农民、基层农技人员身份;具体审核条件按退役军人事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农业农村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申请免试录取的考生录取资格审核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

七、确认及缴费

考生报名考务费120元。缴费截止时间为9月20日。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学校对缴费成功的考生不做退费处理。

八、打印准考证

考试前3天登录我院招生网站(www. Inemci.com/sub/zs/)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九、命题及考试办法

1、命题与考务管理

为组织和管理辽宁省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考试文化课和职业适应性测试命题工作,确保命题安全,保证试题质量,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统筹做好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和高职院校第二阶段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辽教发〔2020〕103号〕,参照《辽宁省职业教育对口升学考试文化课(公共课)命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辽招考办字〔2017〕61号)和国家保密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考试方式:

(1) 考试采取闭卷上机考试。 

(2) A类、B类考生按照“文化素质+职业适应性测试”考试方式,满分200分;G类、D类、E类考生免文化素质考试, 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100分。 

2、考试科目

(1) A类、B类考生:考试包括语文、数学和综合素质三 科,语文80分和数学40分,综合素质80分,总分200分。 

(2) G类、D类、E类考生:职业适应性测试100分。

 

十.考试日程安排

十一、录取

1、录取时间:

9月27日一10月10日

2、录取规则:

(1)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成绩,按比例划定录取控制线,达到控制线以上的考生获得录取资格。

〔2〕取得录取资格的考生,依据各科类招生计划总数,按照考生报考的专业志愿顺序,实行“专业优先(即专业清)“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A类、B类考生总分相同情况下,按照语文、数学、综合素质成绩排序录取。C类、D类、E类考生总分相同情况下,而录取指标不足,则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进行相关专业测试,按测试结果依次录取。

3、预录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网站公示,并报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备案。预录取名单经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核准后,形成正式的录取名单。

4、考生可登陆学院招生网 (http://www. Injg. edu.cn/ sub/zs/)查查询考试成绩和录取结果。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十二.相关事宜

1、有关报名审核及考试录取等环节其他要求,严格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关于统筹做好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和高职院校第二阶段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辽教发〔2020〕103号)文件中有关规定执行。

2、通过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录取的学生,入学后进行资格复查,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入学资格。

3、报名考生身体健康条件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要求。学校将于开学后进行身体复查,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考生入学资格。

4、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依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效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教财〔2006;!2号)文件精神,再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学杂费和住宿费。

5、辽宁经济职业技术学院2020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实施方案将在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

6、学院9月28日进行考试成绩公示及成绩复核工作,考生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成绩复核申请流程。

十三.违规、违纪处理

1、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此次单独考试招生。凡在单独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考生,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2、工作人员在招生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按照《教育部关于实行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教监〔2005〕4号文件附件)的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对直接参与舞弊者,将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相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四.联系方式及申诉电话

学院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沈北路88号

电话:024 - 89872456 89710533 (招生就业处〕

传真:024-89871386 (招生就业处〕

申诉电话:024-29872248〔纪委监察处)

网址:http://www. Injg.edu.cn 

电子信箱:lnjjzsb@126. com

网上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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