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医药健康职业学院2023年高职扩招专项招生章


第一章  总  则

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教职成〔2019〕1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20〕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本校实际,云南医药健康职业学院组织开展2020年高职扩招考试及招生录取工作,为确保本次招生考试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章程。

云南医药健康职业学院2023年高职扩招专项招生章

第二章  学校概况

一、学院简介

云南医药健康职业学院2023年高职扩招专项招生章

云南医药健康职业学院创建于2018年,是经教育部批准,具有独立颁发学历文凭资格的全日制医药类高等院校。学校占地面积268亩,建筑面积16.86万平方米。拥有现代化教学楼、图书馆、体育馆、标准田径运动场、设备先进的医学技能实训中心、康养实训中心、现代图文信息中心、生命馆和百草园。基础建设投资达4.57亿元,教学科研仪器价值4500余万元。建有标准学生公寓、教工宿舍、食堂、超市等完备的教学生活设施。学校师资力量雄厚,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以上教师占专任教师的 50%,专任教师中研究生以上学历占 48%,双师型教师占专任教师的 58%。学校积极引进各大高校、医院知名专家教授、主任医师、博士到校开展教学科研工作。

云南医药健康职业学院2023年高职扩招专项招生章

目前学校下设护理系、康复医学系、基础医学系、药学系和医技系 5 个系部,开设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针灸推拿、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护理、助产、药学、口腔医学技术、医学美容技术、中药学、中医康复技术、康复治疗技术、健康管理、眼视光技术、家政服务与管理、中医养生保健17个三年制专科专业。普通高考招生章程已备案并通过教育厅审核上传阳光高考平台面向社会及考生公布。

学校建有实验实训室 71 间,拥有专业的基础实验(训)中心、口腔医学实验(训)中心、护理实验(训)中心、药化实验(训)中心等多个实验(训)中心和临床微生物学检验实验室、临床分子生物学检验实验室、药物分析实验室等多个实验室。学校奉行医教协同、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的办学理念。积极开拓校外实习基地并签订校企合作协议。学院拥有昆明市五华区人民医院(非直属附属医院)、云南博亚医院(附属医院)、昆明市第二人民医院、昆医附二院石林天奇医院和安宁鑫湖医院 3 家教学医院和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等45 家实习医院。实习企业有云南白药集团、修正药业集团、鸿翔一心堂药业等 32 家,产教融合基地有昆明定美义齿制作有限公司等 3 家,就业基地

有昭通市精神卫生中心、芒市护康医院等 4 家医院。为学生实训、实习、就业提供了可靠保障,现已形成了“校院一体、医教融合”的办学特色,在同类院校中独树一帜。

二、学院代码:14649(国标)

三、办学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海屯路296号

四、办学层次:普通专科
五、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六、学制:全日制(学制三年)、弹性学制(学制三年,弹性学习形式修业年限为4年)
七、颁发证书:毕业颁发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统一网上电子注册)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专业及收费标准

八、招生计划:2500人(最终以云南省教育厅公布为准)

九、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

备注:学费以云南省物价管理部门最新核定的标准执行。

 

第四章  报名与考试

十、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以申请报名:

1.符合2020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具有云南户籍或云南省居住证。

2.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往)届中职毕业生和高中同等学力人员(含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基层农技人员和企业在职员工等),高中同等学力人员必须年满18周岁(2002年9月30日前出生)。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参加2020年普通高考(含三校生考试),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考生。

2.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含成人高等教育、开放大学在籍学生)。

3.高中阶段学校在校生(含在籍中职学校学生)。

4.因违反教育部令33号规定,不符合参加报考条件者。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6.普通高中毕业生未取得《云南省中学生体育标准合格证》者,残障考生除外。

十一、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报名确认时间:10月16日至10月20日。

报名截止时间为10月20日18:00,确认截止时间为10 月 20 日 19:00o

(二)志愿填报时间

志愿填报确认时间:10月21日至23日

志愿填报截止时间为10月23日18:00,志愿确认截止 时间为10月23日19:00。

考生填报志愿参照《云南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 填报志愿考生须知》执行。

(三)报名办法:已参加过2020年普通高考、三校生省统考报名确认且未被录取的考生,使用原有报名信息,不再进行高职扩招报名,不再缴纳报名费。未参加过2020年普通高考、三校生省统考报名确认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云南省招生考试工作网(http://work.ynzs.cn/ZSGL/Login.jsp)进行网上报名后,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册或居住证,毕业证书到报名确认点现场进行报名资格审核、采集照片、交报名费、签字确认。

十二、考试办法

(一)评价方式

本次高职扩招考试不分招生专业,方式采用网络远程测试方式进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择优录取,满分300分。考试内容分为语文、数学、英语、政治、职业适应性测试5个部分,语文、数学、英语、政治部分各占5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占100分。语文、数学、英语、政治部分命题依据为《2020年云南省高等职业技术院校招生考试说明》,职业适应性测试命题依据为职业适应性测试考试说明,详见云南医药健康职业学院2020年高职扩招考试说明。

(二)考试时间:10月30日。本次高职扩招考试准考证需考生自行登录云南医药健康职业学院官网进行打印,具体考场安排及时刻表以准考证为准。

第五章  录取原则

十三、按照平行志愿即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 根据考生“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十四、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未参加体检的考生不具备录取资格。新生入校后,学校统一进行新生体检复查工作,对不符合招生条件和各类弄虚作假的学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五、凡发现提供高考录取材料弄虚作假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报省教育厅审批备案,学生退回原高考报名学校和户口所在地。

十六、考生入学时,因参加2020年普通高考(含三校生考试)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考生和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含成人高等教育、开放大学在籍学生),无法注册学籍的,由我校取消考生入学资格。

第六章  新生入学及待遇

十七、凡被云南医药健康职业学院录取的新生,应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按时到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且未履行请假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具体报到要求见《云南医药健康职业学院2020年高职扩招新生报到入学须知》。
十八、新生入学后,我校将复查新生入学资格。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我校有关规章制度处理。
十九、凡被我校高职扩招录取的新生,享受与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学生的同等待遇,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成绩合格的,颁发国家认可并已进行电子注册的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二十、新生入学注册后,学院根据《云南医药健康职业学院学生管理细则》、《云南医药健康职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教学培养。
二十一、已被录取并注册的学生,在校期间享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高职(专科)在校学生同等待遇。按照规定享受相关奖助学金、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退役军人学生的学费资助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招生监督

二十二、本次高职扩招工作在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的指导下,由云南医药健康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由云南医药健康职业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监督电话:0871-68305391。

第八章附则

二十三、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政策为准。
二十四、本章程由云南医药健康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电话:0871—68314772
传真:0871—68314882
网址:www.ynmhc.com
邮编:65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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